Monday, March 1, 2010

美国人孙逸仙

前文提到孙文的医师资格,我研究的结论是真的。然而,孙逸仙大夫的行医生涯并不顺利。这以后有机会再谈。除了医师资格,孙文另外还有国籍的争议。

孫文在清同治五年十月初六日寅時(1866年11月12日)生於廣東省香山縣翠亨村農民之家,為家中季子。八歲時入私塾接受四書五經教育,这个史实为一般人熟知。1879年,14歲的孫中山先生受長兄孫眉接濟,隨母乘輪船赴檀香山(夏威夷),受英文教育,到中学毕业程度,学业成绩优良。后来去香港学医(1887-1892)前文讲了。

孙文行医过程不顺利,不足三年就放弃行医,全力投入革命事业。1894年11月24日在檀香山创立兴中会,是孙文革命事业的里程碑。至孙文1925年3月12日逝世,计31年。其遗书曰:“余致力国民革命,凡四十年。。。”临终依然不忘吹牛,实在不愧是孙大炮!吹牛车大炮也罢了,孙文的美国国籍,充分表露他的欺诈投机性格。

原来美国50州,最迟加入的就是夏威夷。美国国会当时通过一条法令,The Hawaiian Organic Act (1900年4月30日),其中有说道:凡在1898年8月12日之前是夏威夷共和国(Republic of Hawaii)的公民,就成为美国的公民。孙文在1904年3月14日向夏威夷当局呈申请书,附本人宣誓书和假证人伪证,说明他于1870年11月24日(一不做,二不休;这里又把自己年龄扣了四年!)出生于夏威夷群岛,申请出生证明书。(当时这种文件似乎不难拿到手。也许官员受贿?待考。)

文件到手,孙文便迫不及待地于1904年4月7日前往旧金山。旧金山的官员岂是好欺的?一眼就识破孙的骗人把戏,把他扣留,欲遣送回中国。孙文1904年初已经加入夏威夷的黑社会组织“洪门致公堂”,并且被授予“红棍”(或曰“洪棍”),江湖地位颇高。“红棍”孙文遇难,旧金山的“洪门致公堂”出钱保释,又代聘律师帮孙文打赢官司方得以脱身免难。从此孙文持美国国籍护航,周游列国发展革命事业。1911年武昌起义意外成功后,虽其“论功不如黄兴,论才不如宋教仁,论德不如汪精卫”(章太炎语),被推为“临时大总统”。中国的第一任总统,竟然是一位靠诈骗取得美国国籍的“美国人”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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